一、开设项目:钢琴、小提琴、手风琴、电子琴(单排键、双排键)、萨克斯、单簧管、小号、长笛、二胡、琵琶、古筝、成人歌唱和少儿歌唱。
二、考试时间、地点:歌唱及各种乐器的考级大致安排在7月30日至8月3日之间。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将从2007年7月16日起,按照考级项目、准考证编号顺序用以下三种方式公布:
1、在168信息台的考级咨询专线“16850355"中公布。该电话为24小时有偿声讯服务,请您用音频电话机拨打上述号码,拨通后按语音提示操作,即可查得所需信息。
2、从2007年7月16日起还可分别到以下地点查询:中国音乐家协会;北京市音协;北京巨人学校。
3、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。该网站的网址是:http://www.musician.org.cn和http://www.chinama.org.cn,进入该网站后,点击“音乐考级”,即可查阅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1、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:5月14日至5月19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下午13:30--16:30,周六上午9:00--12:00、下午13:00--16:30,在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报名,该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号楼2层2号,乘107、815公共汽车交道口站下车路南即可到达,乘104、108、758、803、850路公共汽车在交道口站下车,十字路口东南100米即可到达。联系电话:010-64028862、84038212
2、北京市音协:5月21日至5月26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下午13:30--16:30;周六上午9:00--12:00、下午13:00--16:00在西长安街七号北京市音协报名。北京市音协位于六部口电报大楼东侧,北京市文化局院内,乘一线地铁或1、4、37、52、57、802、808、特1路公共汽车及百利宝专线汽车在西单站下车,或乘10、14、22路公共汽车在六部口站下车即可到达。北京市文化局院内不许外单位车辆进入。
3、北京巨人学校:6月2日全天的9:00--12:00,13:00--16:30在北京巨人学校报名。该校位于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向北150米,巨人学校中关村报名处201室,(大华写字楼旁)。乘220、332、302、653、808、814、731、801、716、717、718、323、355、365、特4、特6、运通105、106路公共汽车在人民大学或海淀黄庄站下车即可到达。
4、中国音协管乐学会:5月28日至5月31日的周一、二、三、四下午13:30--16:30在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信弘大厦A-302, 乘334、347、360、367、374路公共汽车在车道沟站下车即可到达。联系电话: 010-68487268
5、中国音协(新地址):6月4日至6月16日的每周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下午13:30--16:00;6月16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--16:30在朝阳区三源里街14号楼(信和大厦)五层5002室,附近有爱琴海会馆,乘300、302、731、831、954、957、特8路、运通104、718、725、749、801、825、984、985、403、419路公共汽车在三元桥站下车即可到达。
凡集体报名的单位,请在5月21日至25日之间先拨打电话64607223或64607232与我会办公室联系,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。
四、报名手续、程序:
1、关于报考级别,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,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,报名之后不得改级,不予退款。
2、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,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(护照相)三张,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。
3、交纳照片、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,办理准考证。
4、报名费标准:每人次10元。乐器及歌唱考试费标准:一级40元;二级50元;三级60元;四级70元;五级80元;六级90元;七级100元;八级110元;九级120元;十级130元。等级证书费:每人次15元(考试不合格者,此款凭交款收据退还)。
5、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,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五、填写报名表要求:
1、字迹工整规范、项目齐全、内容准确,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、冷僻字、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。
2、指导教师的姓名、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,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。
3、如有代替他人报名,有些项目不明的,请务必问清后再填,以免发生差错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六、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:
(一) 钢琴:
1、教材:《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(业余)考级作品合集》(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,执行主编:周铭孙)
2、考试内容及要求
1)基本练习:各级考生按照该书中规定的条目及要求进行准备,考试时由主考老师从中抽查一组。
2)练习曲及乐曲:各个级别均须在每级的四类曲目中各选一首(可由自己灵活组合,但不可在某一类中选两首或某一类中不选),共计四首乐曲参加考试。不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或擅自减少乐曲数目者,其考试成绩一律计为不通过。
3、其他:除35岁以上人员外,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。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。
预告:《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(业余)考级作品合集》自2000年出版至今已有6年,为保证考级水准,我会决定更新教材。预计新教材将于2007年6月出版发行,并在2007年暑期的考级活动中与现行教材同时作为考级教材使用,考试要求另行通知。此后,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《跨世纪新版全国钢琴演奏(业余)考级作品合集》,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。
(二) 小提琴:
1、教材:
1)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《全国小提琴演奏(业余)考级标准教材(第一版)》,或《全国小提琴演奏(业余)考级标准教材(修订版)》,两者任选其一,但是,两个版本不可串换使用。
2)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《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-10级》(2001年3月第二版)。
2、考试内容及要求:
请辅导教师及考生认真阅读教材中“考生注意事项”及其“附:”的内容。
1)音阶与琶音:各级所列各调均须严格训练,考级时可自选一个调演奏。教材第一版的音阶、琶音要按照修订版的弓法演奏。
2)练习曲:各条练习曲均应认真练习。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带“※”标记的练习曲应试。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。
3)协奏曲:除第一级外,其他各级均须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应试。考试时,除门德尔松协奏曲必须演奏完中部的华彩段(Cadenza)后结束外,其他的协奏曲均不演奏华彩段。
4)外国乐曲:一级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。二级以上考生免试。
5)中国乐曲:第一至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,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是具有换把位的曲目。第四级以上(含第四级)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(见教材中“考生注意事项”的“附:”,乐谱见《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-10级》)。
3、其它:
1)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(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本要求);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(Vibrato);六级以上的考生要会自己调音;八级考生必须掌握跳弓。
2)除35岁以上人员外,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。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。
预告:中国音协考级的现行小提琴考级教材自2000年出版至今已有6年,为保证考级水准,我会决定更新教材。预计新教材于2007年6月间出版发行,并在2007年暑期的考级活动中与现行教材同时作为考级教材使用。此后,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原教材,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。
(三) 手风琴:
1、教材:《全国手风琴演奏(业余)考级作品集(最新修订本)》
2、考试内容及要求:
1)基本练习:1-8级的基本练习,按《全国手风琴演奏(业余)考级基本练习合集》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;9、10级则在考试时由评委临场从3-8级的范围内抽查。
2)乐曲:各级考生须在规定范围内自选练习曲一首、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一首,共计二首。
3、考试要求及其他:手风琴考试内容做了调整,目的在通过减轻负担,提高质量。减轻了负担,教师和考生有更充裕的时间,对作品的演奏进行精雕细琢,培养考生塑造音乐形象的能力和音乐鉴赏的水平,增长学习音乐的兴趣,达到陶冶情操、提高素质的目的。为此,考试内容调整后的手风琴考级,对考生演奏技巧的娴熟程度、演奏的完整性、音乐风格的准确性、音乐形象塑造的鲜明生动性等,都将比过去的要求更加严格。